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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被哄骗同意拆房,还能反悔吗?

来源:贵州疆道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2-11 浏览次数:927次

一些拆迁方利用拆迁户对拆迁方的信任,先答应给拆迁户合理的补偿或者哄骗拆迁户说房子是违章建筑必须要拆,导致房屋在哄骗情况下征得被拆迁人同意被拆除了,待拆迁后再以各种理由改变补偿标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骗拆”。


今天,贵州律师事务所为大家解答:遇到“骗拆”该如何维权?

拒签不公文件


在拆迁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事情都不要慌张,急躁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对于拆迁单位要求签收的,被拆迁人觉得有失公正的任何文件,都可以提出异议、拒绝签字,这是拆迁户的权利。于此同时,可以表达希望和拆迁有关部门通过沟通妥善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诉求。比如委托专业律师来起草声明书,义正言辞的向政府和相关部门重申房子主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

信息公开,善用法律手段


有时候,拆迁单位的拆迁文件里藏着大问题。

通常情况下征收方会下发公告、通知等。一般包括征收决定或是征地批文,征地拆迁公告、及拟定的安置补偿办法、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补偿资金银行账户、拆迁方案、拆迁计划等。


其中征地批文以及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在实践过程中有些拆迁方是不会主动公开的,尤其是征地批文文件,这在征地拆迁中非常的重要,征收方在没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就展开征收工作,违法征收老百姓土地,可能导致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受损。


这个时候拆迁户要及时的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到各种拆迁文件来作为维权的证据。经过调查能够增加对拆迁方的了解,以便掌握拆迁部门的违法点,增加自己后期维权和谈判的筹码。


积极复议、诉讼

拆迁维权中,一定不要丧失维权信心,要坚持的就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可以对当地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局的审批文件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相关上级单位撤销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如果在被哄骗的情况下,签订了补偿协议,房屋已经被拆了,那么要想拿到合理的补偿,当务之急就是把原先签订的补偿协议拿掉,重新签订。被拆迁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诉讼,主张之前在被哄骗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


并且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拆迁方侵害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扣留补偿款,则有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是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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